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赎回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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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第400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004153m0020003517)和2020年第401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004153m0020003518)
●委托理财期限:2个月
●审核程序: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一、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020年1月14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苏州银行无锡分行“2020年第44笔结构性存款”。详见2020年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告号:2000年,
本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金管理本金及相关收入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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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增加资本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这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2020年第400期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004153m00200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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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银行2020年第401笔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004153m00200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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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结构性存款产品是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公司将适时适度干预,但不排除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计划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行人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品种为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具有高安全性、良好流动性和保本协议的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低,在公司风险承受和控制范围内。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的变化。如果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0年第400笔结构性存款
(1)产品期限:2个月
(2)财务管理金额:2000万元
(3)起息日:2020年4月17日
(4)截止日期:2020年6月17日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6%-5.44%
2.产品名称:2020年第401笔结构性存款
(1)产品期限:2个月
(2)财务管理金额:2000万元
(3)起息日:2020年4月17日
(4)截止日期:2020年6月17日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6%-5.44%
(2)委托理财资金投资
当前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好、水平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信用评级高的信用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债券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金融产品。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限在审批范围内。本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协议保本,不影响募集资金的建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限额内购买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控制现金管理产品,审慎决策。公司选择的产品是保本产品。在此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运行情况,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有权对现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财务受托人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是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苏州银行是上市金融机构。本公司与苏州银行无关联关系,相应的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V.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近年来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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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司在背负巨额债务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37,093,800元,委托理财款项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28%。这种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现金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没有实质性影响。
2.公司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如适当及时的低风险短期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受托财务管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依据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会计》(财会[2017]9号)。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标准,公司委托理财涉及金融资产交易。
六.风险警告
本公司购买的上述苏州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上述理财产品仅针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设计;如果国家宏观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上述理财产品的正常投资和赎回。
2.市场风险:在上述理财产品存在期间,可能会出现市场利率上升的情况,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会随着市场利率的上升而上升;受投资组合和具体策略差异的限制,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变化趋势不一定与整体市场发展趋势一致。
3.延迟赎回风险:在约定的投资赎回日,如果因未能及时实现投资目标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相关利益无法按期分配,将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赎回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投资期限固定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到期前不能提前赎回。
5.不可抗力和事故风险。
七、决策过程的实施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对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发起人已经就此事发表了意见。详见《东珠生态环境保护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19-05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金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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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宣布。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赎回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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