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深圳市交警局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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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据深圳市交通警察局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从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每天0点到24点,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在宝安区,
宝安区禁止公路行驶
(从南及北排列)
107国道(不含辅道)、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路、宝石路(不含辅道)、福州路(福凤路-洲石路)、石岩外环、黄埔路、南环(宝安路-锦程路)、锦程路、芙蓉路、松冈路、松福路
行驶区域机场区域禁止
机场道、飞行员高架桥(包括来自港口的平台)、飞行员一路、飞行员二路、飞行员三路、飞行员四路、飞行员五路、飞行员六路、飞行员七路、飞行员八路、机场一路、机场二路、机场三路、机场六
禁止行驶区域
国际会议展示中心的区域是
南环(含) -滨江大街(含) -福园二路(不含) -重庆路(含)包围区域。
立交及跨线桥上禁止跨越
(具体范围以分汇合点为准)
创业立交、西乡立交、凤凰立交、南环立交、沙井立交、新桥立交、芙蓉立交、福州立交、洲石立交、塘下涌立交、新安二路-107国道横断线段、新安五路-107国道横断线段、固戍一路-107国道横断线段、东方大道-107国道横断线
光明区禁止行驶的道路
(从南及北排列)
洲石玉支线,东长路(深圳路-御康华庭十字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槐涧大桥),松福大街。
立交及跨线桥上禁止跨越
(具体范围以分汇合点为准)
光侨立交,光明大街-松白路越过线段。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宝安在行动
原标题:“深圳市交通警察局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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