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首次年度汇算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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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结算开始
退税和补税处理起来非常方便
可以通过手机、网页、邮件等方式进行处理。
随着我国首次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开始,纳税人将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汇算清缴申报,然后申请退税或补税。其中,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欠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无需进行年度结算和补税。在税务部门的密切服务和技术手段的大力支持下,“一户一策”和扣缴单位“非接触”征税等多种模式,为纳税人进行年度决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有效地增强了纳税人的收益意识。
4月10日,随着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和网页等远程处理渠道,除湖北省外的所有地区的纳税人都可以通过手机、网页和邮政轻松办理综合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申报。这是中国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结算。纳税人将在规定日期前完成纳税申报,然后申请退税或补税。那么,年度纳税结算会带来什么影响?纳税人对税收有什么看法?税务部门有什么措施来帮助纳税人做好结算?记者进行了调查。
更具互动性和更明智,纳税人享受更充分的税收激励
2019年,福建省莆田市公民林先生从一家公司累计获得劳动报酬14万余元,预付个人所得税1万余元。经过年度计算,每年应纳税额只有几千元。"现在个人所得税减少了,钱包也变得更鼓了."已收到数千份退税的林先生说。
2018年8月,中国第七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工资和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被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税范围,并实行特别附加扣除,然后按年度计算。根据规定,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计算。
据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度结算,一般来说,是指居民个人结合一个纳税年度获得的综合收入,计算出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在纳税年度中扣除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退还或补缴的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行为。同时,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欠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无需进行年度结算和补税,给予纳税人充分的税收优惠。
为方便纳税人,在具体办理方式上,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网上办理”、“大厅办理”、“邮寄办理”等多种选择,其中“网上办理”可以通过移动个人所得税应用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非接触方式”办理。
以个人所得税应用为例,纳税人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到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在完成应用安装、注册登录、银行卡绑定流程后,即可完成申报准备。如果纳税人上一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单申报”方式申请退税。纳税人综合收入每年超过6万元的,可以通过“标准申报”进行年度计算。
广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詹立人表示,在成功提交退税申请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业务办理情况。如果提取失败,系统将提示原因或解决方案。
有温度,没有关系,大力提倡“非接触”税收
在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计算期间,恰逢第29个全国税务宣传月,主题是“减税和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恢复生产和促进发展”。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结算,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改革收益感。
精细化指导——由于年度决算数量庞大,为方便纳税人有序、高效、准确地办理年度决算,地方税务机关对四个月的年度决算进行了统筹安排,通知扣缴单位办理期限,并提供了税务指引、操作视频等信息,确保纳税人依法享有应有的权利。
快速加工——林国芳是浙江省开化县的一名美术教师。最近,她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完成了自我申报,并退还了数千元。整个过程只花了5分钟。"学校还没有开学,红包已经提前到了!"收到退税款的林国芳既惊讶又兴奋。
全信息——广东超讯通信(603322,诊断股份)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2000多名员工的专业通信技术服务提供商。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所有员工的税收负担比2018年减少了200万元。对于公司首席财务官陈桂晨来说,个人所得税应用也是一个省时省力的“税务法宝”:“你可以查看自己的纳税情况和以前的抵扣信息,用一个小指就可以很方便地自动将收入信息代入申报系统。”
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关系到千千成千上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地税务机关以全国纳税宣传月为契机,广泛开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指导和操作培训,积极探索网上“不见面”、“不上门”模式,大力推进“非接触”税收。
云南、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地税务局成立了“网上宣传咨询小组”,以“个人所得税结算云教室”的形式,将年度个人所得税结算的宣传咨询从“线下”转移到“云”上,从而实现“非接触”条件,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了解政策、知道如何操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在上海,税务机关继续推进“网上、手持、网上”三位一体的智能咨询建设,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在线咨询服务。目前,智能咨询的平均日服务量已经占到全市咨询量的50%以上。山东省济南市税务机关实行“一网三类”的办税、菜单指导和互动服务工作模式,对扣缴单位实行“一户一策”,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年度结算辅导。
有章可循,廉洁奉公,加强个人所得税信用建设
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结算持续升温,这也让一些人觉得不妙。
最近,深圳市民小王相信了所谓的“退税策略”,并“篡改”了年度最终报告中的申报金额。但在提交申请前,小王接受了深圳市税务部门的年度会计操作指导。
据税务人员称,如果纳税人需要退税,纳税人有权办理年度退税,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按照规定免于最终结算的除外),并且在最终结算期结束前未依法办理年度最终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责任。不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提供虚假信息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最后,经过税务干部的耐心讲解和指导,小王如实填写并提交了报告。
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抵免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个人所得税抵免管理机制。纳税人应当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承诺的履行情况应当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蔡溪智库首席研究员唐继强表示,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信用记录,可以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我国公民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记者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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