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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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孟庆南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本公司46,215,05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844%。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锴先生持有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51%。他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71%(法定禁售期除外)。
武汉方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锴先生的《股份减持方案通知书》。详情如下:
一、股东基本信息
拟减持股东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现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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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削减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股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持有的股份。
2.减持原因:孟庆南考虑个人和其他行业的投资资本需求,而王锴需要个人资本安排。
3.减持方式:孟庆南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王锴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4.减少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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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计划减持期间,如有股份发行、配股、资本公积转股本等变动,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连续90天内拟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还原期
(一)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法定禁售期除外);
(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法定禁售期除外)。
6.降价: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股东承诺减少及其绩效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孟庆南先生及王锴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亦不会购买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承诺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对公司中小股东的其他承诺
2015年5月28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减持股份的公告》(http://wwwinfo)(公告号::2015-03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承诺,自2015年5月26日起,连续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少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
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承诺增强市场信心的补充公告》(公告号:2015-040)。孟庆南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孟庆南先生和王锴先生已经履行了承诺,本次减持方案中没有违反其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相关解释
1.这一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孟庆南先生和王锴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票价格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方案。
2.本次减持方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孟庆南先生和王锴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先生、王莉莉女士及其共同行动人孟先生和先生共持有公司264,419,253股股份,总持股比例为46.8272%;如本次减持方案最大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先生、王莉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先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2,419,253股,总持股比例为44.7021%。该减持方案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V.供参考的文件
1.孟庆南先生和王锴先生发出的减持方案通知。
特此宣布。
武汉芬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标题: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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