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企业IPO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暂停
本篇文章535字,读完约1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于4月27日晚发布了《关于创业板改革试点登记制度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安排的通知》。通知强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继续受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度实施之前,证监会通常会根据需要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自《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相关制度草案》公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批的,其发行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发审委审核且未获得批准的,可在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前继续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你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的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实施后,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在完成发行和上市审核及登记程序后,你可以根据改革后的制度开始发行和承销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审核企业的顺序安排发行审核。

在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实施前,如果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展审批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的审批,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履行后续程序。
标题: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企业IPO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暂停
地址:http://www.wq4s.com/wlgyw/11529.html
免责声明:搜索报是乌拉圭颇具影响力的政治周报,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搜索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提高金融扶贫效率需要银保深度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