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1.64亿 涉企征信收费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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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今日商业消息(记者、王)为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帮助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和工作,3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分阶段减免部分信用信息服务费的通知》,将从即日起减免部分企业信用信息服务费,预计将为企业减轻1.64亿元的负担。
根据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费用将予以减免。此外,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免交信用查询服务费,包括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费。
“信用报告是贷款通常发放的时间。无论是个人贷款还是法人企业贷款,都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进行查询。这种使用频率非常高,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成本。虽然一次不贵,但总的来说还是很高的。因此,这对银行,特别是当地的农村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非常实际的帮助,并且可以减少很多费用。对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也更方便。”一位银行从业者今天告诉《北京商报》。
去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从当月起实施。按照收费标准,目前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为2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为每份2元。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人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实行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优惠收费标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收费标准继续保持每10元1元。
《通知》还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等信用信息系统用户不得违规自行收费,不得将信用信息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不得增加被查询对象的负担,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提供自己的信用报告。应采取措施促进小额信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型和微型金融机构进入信贷信息系统。
除了现阶段减免信用信息服务费外,自疫情爆发以来,针对各类企业遇到的困难,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例如,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湖北省以外的中小企业从2月至4月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大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企业从2月至6月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并表示,6月底前,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防疫期间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支持性的两部制电价政策,允许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启动和恢复工作的企业改变周期,减少电价收费方式的容量(暂停)期;从2月到6月,电价下降了5%;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等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放贷、切断贷款或压贷;此外,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支持农业和支持小企业再融资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为各企业带来了多方面的实际支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教授曹和平今天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说:“最近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稳定就业的压力。在多重流动性的压力下,企业最有可能解雇员工。但现在各种措施,包括免除一些社会保障,都是非常重要的稳定就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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