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严格规范权益基金宣传推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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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业绩公布间隔和基金经理职位等要求
⊙何毅○编辑吴晓静
近日,监管部门发布了《严格规范宣传推介,促进股权基金健康发展》监管报告。根据通知,近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推介时不够谨慎,有些宣传词有误导之嫌。对此,有关部门对相关机构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通知从四个方面严格规范基金的宣传推广行为。
一是巩固基金推广的合规和内部控制机制。根据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健全基金宣传推广材料合规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对基金宣传推广材料的规范要求。
二是坚持长期投资和专业合规的宣传导向。根据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基金宣传推广材料中公布过往业绩。原则上,基金管理人以往业绩的公布,应涵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类似产品,并严格遵守业绩公布间隔规定的要求。严禁单方面选择基金管理人的特定或部分产品、特定或部分过往业绩的区间进行宣传,短期业绩不足6个月的不得公布。
第三,必须以合规、审慎和准确的方式介绍基金经理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基金管理人应高度重视研究能力的培养,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分级投资决策机制,以扎实的研究和规范的决策授权为产品投资活动提供支持。如果产品推广材料涉及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背景信息,应客观、准确地提供与产品投资相关的基金管理人的职位信息,不应简单罗列“任职年限”等信息。
第四,严格规范宣传推广行为。根据通知,基金产品的涨停和比例配售安排可以在宣传推广材料中列为风险警示项目,但不应以不同字体或放大字体强调,也不应作为营销宣传的销售主题。
通知还指出,去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股票投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股票型基金的销售呈现回暖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大多数基金经理能够理性应对,匹配自己的管理能力,积极控制发行规模,市场反应良好。同时,为保持当前股票型基金的健康发展,基金经理和销售机构应牢固树立基金投资者利益优先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合规、诚信、专业、稳定”的行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活动,严格宣传和推广基金。
标题:监管严格规范权益基金宣传推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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