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独董全体辞职!深交所发函:有何影响?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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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上午,深交所致函华讯方舟(000687,股票咨询),要求分析和说明全体独立董事辞职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据深交所消息,4月7日,华讯方舟宣布独立董事曹健、谢伟新、张玉川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将在下一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生效后不再在公司任职。在此之前,上述人员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华讯方舟2018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曹健、谢伟新和张玉川。换句话说,华讯方舟的所有独立董事在一天内集体辞职。
在二级市场,华讯方舟的股价在4月7日和8日继续涨跌;9日上午,华讯方舟在高开之后再次关闭了每日限制。到目前为止,它的报价是4.62元。
一是三位独立董事同时辞职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不能或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是否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充分的信息,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是否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是公司未能同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原因,分析了所有独立董事辞职对贵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三是公司股价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问题;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说明贵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预计在近期内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贵公司在前期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测》等公告是否需要补充或更正;公司未披露的年度业绩信息是否已提供给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允披露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要事项;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窗口期间是否买卖过贵公司的股票。
深交所要求华讯方舟在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管理部回复上述核查,如有需要披露的事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深交所还提醒华讯方舟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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