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涉嫌受贿罪!黔东南一原县委书记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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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岑巩县委原书记杨伟元涉嫌受贿罪,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通知被告人杨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审问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从年到年,被告人杨伟利用台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锦屏县政府县长、岑巩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他人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金额特别巨大,因受贿罪刑事责任
杨伟简历
杨伟,男,苗族,1970年9月出生,贵州台江人,贵州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员工,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就任贵州省台江县南宫乡民政助理、事务员
1991年9月至1992年8月就任贵州省台江县老屯乡团委书记
1992年8月至2001年8月,历任县直机关团委书记、共青团贵州省台江县委秘书、副书记、书记、正科级干部。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就任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党委书记
2003年1月至2003年9月,担任贵州省台江县副县长、台拱镇党委书记
2003年9月至2006年10月就任贵州省台江县副县长
2006年10月至年3月,就任贵州省台江县委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县长
年3月至年9月,担任贵州省台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主任
年9月至年11月,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锦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年11月至年6月,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锦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年6月至年11月,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锦屏工业园区党工委员会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年11月至年2月,贵州省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员会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年2月至年5月,贵州省岒巩县委书记、贵州岒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员会书记(兼)、锦屏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员会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年5月,贵州省岒巩县委书记、贵州岒巩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员会书记(兼)。
资料来源:动静贵州检察院
总制:吴会武监制:龙卫东
原标题:“涉嫌受贿罪! 黔南一原县委书记被公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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