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戎、韩越及薛亮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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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一中法院特别提示,注明本期“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全部转载新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来源所有。 共享复印件是作者的个人观点,只不过是网民的学习参考,不代表本期观点年9月22日9点45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荣、韩越集资诈骗案及被告人薛亮集资诈骗案(公诉机关起诉的共同犯罪案件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和辩护人平均上法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从年8月到年8月,被告王戎、韩越为了与吴隈(另案解决)等人合作,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开发了“君融贷”、“抓住钱猫”、“石资产管理”、“牛板金”等网络贷款平台 其间,采用分期借款、伪造借款目标、“一标多融”等方法,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5亿元(以下币种相同),受害者经济损失154亿元。 年8月至年2月,薛亮被告经营上海裕干金融新闻服务有限企业期间,设立了“财猫”网络贷款平台,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通过投放广告等方法,承诺6%-16%的年化利润,社会 年2月以后,薛亮即使知道设立的平台有高额的等待补偿金额,依然与王戎、韩越、吴隈等人合作,利用虚假借款的目标非法募集资金 经过审计,从年8月到年7月,“财猫”平台非法募集资金,共计503亿余元,未支付受害者本金55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荣、韩越及薛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合作采用欺诈非法集资,金额特别巨大,必须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戎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韩越、薛亮是从犯 在审判中,辩护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 辩护律师对三个被告人的行为性质、王荣是否有自首情节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审判持续到17点58分,被告人家属、受害者等130多人旁听了审判 议院评议后依法对本案限期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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