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亟须警惕世行制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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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参与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时,如果它们不遵守相关的合规要求,它们可能会受到制裁,并失去承担这些银行资助项目的机会。”在此前由全球化智库(ccg)发布的《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20)中,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国家企业合规委员会专家丁继华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由于对遵守国际通行规则和非通行规则的认识不足或理解不足,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企业受到地方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制裁。这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也给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019年5月14日,世界银行宣布取消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企业的名称。制裁的原因是该公司在参与世界银行资助的加纳电力项目采购合同时,伪造合同经验文件以满足项目合同的要求。世界银行认为这是欺诈行为,违反了其采购准则和政策。随后,该公司与世界银行达成和解。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该公司及其28家子公司获得了世界银行为期15个月的除名制裁。然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也将在世界银行实施制裁的一年多时间内实施交叉制裁,因此该企业及其子公司在未来15个月内没有资格参与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任何项目。
同年6月5日,世界银行宣布了对一家中国中央企业、其所有子公司和730家控股子公司的制裁决定。该企业受到制裁的原因是,相关企业在参与世界银行协助的格鲁吉亚东西公路走廊改善项目投标时存在问题(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经验和业绩有缺陷),而且世界银行承认存在欺诈行为。经过长期沟通,公司与世界银行合作,达成了结算协议,缩短了资格取消期。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该企业及其子公司被给予9个月的除名制裁,并在24个月内实施有条件的不除名制裁。
根据世界银行的公开制裁名单,截至2019年6月,世界银行制裁的中国企业数量达到54家。在制裁中,由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几个企业将合并为一个企业。如果按每个实体计算,受制裁企业的数量达到914家。此外,世界银行还对8名个人实施了制裁。在上述制裁名单中,18家企业和4名个人受到其他国际开发银行的制裁,然后受到世界银行的交叉制裁。其中,两家公司得到了非洲开发银行的批准;15家企业和2名个人受到亚洲开发银行的制裁;一家企业和一名个人受到美洲开发银行的制裁。除公布制裁名单外,世界银行还向中国政府通报了一些中国企业因行为不当而获得的非法信息,这些企业的名单并未公开。一些企业在世行发起调查之前,与世行达成了和解或参与了世行的自愿信息披露计划。
丁继华指出,从受制裁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99%以上是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的企业。这些企业经常受到制裁,因为它们在投标时不遵守规定,例如提供不真实的信息或制作虚假文件,这违反了《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的反欺诈条款。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被世界银行除名,也有一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卷入此案。世界银行的制裁体系已经开始引起商界的广泛关注。丁继华指出,世界银行是世界上重要的多边开发银行,已经制定了一套国际公认的制裁制度。如果世界银行确认参与其资助项目的企业在投标和运营中有违规行为,相关企业将根据世界银行制裁程序受到除名制裁。企业一旦得到世界银行的批准,将被禁止承担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甚至受到其他多边开发银行的制裁,从而限制企业参与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布局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地理上高度重叠,中国企业参与了大量世界银行资助项目。如果这些企业因违规而被世界银行除名,它们可能无法参与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但也可能受到其他国家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关注,或被设定不利的合作条件。这样会影响企业进一步获得项目的商机,同时也不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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