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不支持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患者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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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最高法颁布了《关于新冠肺炎妥善审理肺炎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文件强调应准确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是COVID-19确诊肺炎患者、COVID-19疑似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依法隔离人员或来自相对严重疫区的劳动者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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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最高法:不支持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患者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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