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给民办教育机构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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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月22日电(记者田豆豆)在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期间,武汉各级民办教育机构完全停止了线下教育活动,大多数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基本上失去了收入来源。为了帮助民办教育机构渡过难关,武汉市教育局等部门21日出台措施,给予民办教育机构专项补助,用于疫情防控、住房租金减免和延期纳税等。
武汉市将提供一次性专项补助,按照民办幼儿园每班4000元、民办中小学每班3000元的标准,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确保新冠肺炎在疫情防控期间和正式复学开园后的肺炎防控工作。
民办教育机构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纳税。从2020年2月至6月,民办教育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免征,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救济期结束后,我们将继续分阶段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直至2021年4月30日。
受疫情影响办学有困难的民办教育机构,可申请从2020年2月至6月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且下岗率不超过5.5%的民办教育机构,按该机构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予以退还。下岗率高于5.5%的民办教育机构按70%返还。拥有500名(含)以下投保员工的私立教育机构可直接获得100%的退款。
水、电和煤气都拖欠,迟交的费用免除。目前,实施工业用水和天然气价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将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降价10%。对民办教育机构使用的电、水、气,实行“不停发欠费”的办法。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机构应支付全部延期费用,并免收滞纳金。
人民日报(2020年4月23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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