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回复投资者:中行“原油宝”业务纠纷属民事争议,相关问题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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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投资者告诉蓝鲸金融,他们于4月23日前往上海银监局表达了他们的诉求,并于今天收到了投诉转移通知。根据收到的复函,投资者与中国银行原油宝业务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上海银监局已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将其移交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接近上海银监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蓝鲸金融,原油产品是由中国银行总行设计的,中国银行总行不是上海银监局的监管对象。
就在昨晚,中国银行再次发布了关于原油产品情况的声明。根据最新公告,中国银行已委托律师正式致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敦促其调查4月21日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
目前,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相继停止了原油投资业务,并发布了风险预警公告。除原油相关业务暂停外,银行其他交易业务也已暂停。
根据工行官方网站4月29日发布的公告,鉴于近期国际市场剧烈波动,当市场价格接近零或有理由预计会出现负价格时,工行将暂时关闭部分或全部账户能源、账户贱金属和账户农产品业务品种,以尽可能保护客户权益。
至于停牌品种,工行表示,不会执行客户预设的过户期限和持续的产品份额调整。届时,工行将以国际市场上的可用价格作为客户的未平仓份额平仓。
目前,一些投资者表示仍在等待中国银行的回复,中国银行也及时回电,但回复的内容都在等待中国银行总行的统一决定。它表明。
据银监会官方网站介绍,今年1月17日,银监会颁布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争议简单的消费者投诉,银行保险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处理。完成后,告知投诉人复杂情况可延长至30天;如果情况特别复杂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处理期限将再延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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