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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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防疫监督检察职能,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早些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时期以来接受人民来信、互联网和电话来访的公告》。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传染病防控中的刑事案件,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中刑事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按照党中央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勇于承担责任、善于行动,坚决依法从严快速惩治恶性犯罪,回应社会关注,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
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增强政治觉悟、法治意识和检察意识,使日常工作不放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工作形式可以根据防疫形势适当调整,但检察工作不能等待、拖延或推进。要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和检查,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要更加负责任地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不断努力实现“四大检察院”的全面、协调、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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