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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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境内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鹏华CSI 500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指数许可费方案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涉及费率调整,仅调整季度指数许可费征收的下限。调整方案如下:
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超过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下限调整为每季度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不足3.5万元时,按3.5万元收取;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的收取没有下限。
本公司将对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根据需要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资金合同变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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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要提示
1.基金对标的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也将相应修改。
2.基金目标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和基金合同事项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此没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和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详情。
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400-6788-999/400-6788-533
我们的网站:www.phfund
第三,风险预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上述基金将获得一定的利润或保证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时,应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关于调整鹏华证券和葡萄酒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费的思考
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境内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鹏华证券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指数许可费方案进行调整。这一调整不涉及费率调整,而只是每季度调整指数许可费的下限。调整方案如下:
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超过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下限调整为每季度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不足3.5万元时,按3.5万元收取;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的收取没有下限。
本公司将对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根据需要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资金合同变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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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要提示
1.基金对标的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也将相应修改。
2.基金目标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和基金合同事项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此没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和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详情。
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400-6788-999/400-6788-533
我们的网站:www.phfund
第三,风险预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上述基金将获得一定的利润或保证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时,应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关于调整鹏华CSI 800证券保险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牌照的思考
版税公告和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境内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鹏华CSI 800证券保险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指数许可费方案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涉及费率调整,仅调整季度指数许可费收取的下限。调整方案如下:
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超过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下限调整为每季度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不足3.5万元时,按3.5万元收取;当本季度基金平均净资产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标许可费的收取没有下限。
本公司将对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根据需要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资金合同变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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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要提示
1.基金对标的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也将相应修改。
2.基金目标指数许可费的调整和基金合同事项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此没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和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详情。
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号码:400-6788-999/400-6788-533
我们的网站:www.phfund
第三,风险预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上述基金将获得一定的利润或保证最低收入。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和净值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推迟披露其2019年的资金
迅速公布报告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其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报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现已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上述事项已上报监管部门,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请理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宣布。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鹏华稳健收益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有效基金合同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8日
1.基本信息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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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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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向基金财产收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范围为10万至50万股。
(3)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范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成功。申请成功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及网站(www.phfund)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规定。基金管理人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风险警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标题:关于调整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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