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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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948股票简称:建业股份公告号:2020-012
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所在地:建德市梅城镇雁东关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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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1.该公司有7名现任董事和7名与会者。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独立董事李伯耕、姜、、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有3名在职监事和3名列席人员;
3.董事会秘书张出席会议。
二.对动议的审议
(1)非累积投票动议
1.议案名称:关于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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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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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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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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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
议案1、议案3、议案4均为普通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二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律师目睹了这种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
2.律师见证了这个结论:
我们的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主任见证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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