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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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117股票缩写:林菀物流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补助
关于保函提供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林”)
●本保函金额及实际提供的保函余额:本保函由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公司为上海迈林实际提供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7.288亿元。
●本保函是否有反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发行银行汇票、贴现票据等)。),并为金融机构授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包括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押和质押担保等。该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见本公司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9-014)。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最近收到了《贸易融资额度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茂荣003)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六支行签订,为上海迈林向上述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总额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信息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3071号1号楼5楼a01室
3.法定代表人:沈
4.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5.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销售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特殊管制除外)、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经纪除外)、物业服务、海、陆、空/“(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88,280,657.81元,总负债为1,343,468,195.94元,净资产为144,812,461.87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99,271,013.97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92,233,845.59元,总负债为943,271,579.92元,净资产为148,962,265.67元,2019年1月至9月经营收入为55,350,925.20元
(二)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上海迈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如下:公司持股99.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菀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持股0.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六支行
3.债务人: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第2020号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第003号贸易融资
5.本保函的担保范围:债务人使用主合同项下贸易融资额度发生的本金余额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保证期根据乙方对债务人的单笔贸易融资计算,从单笔贸易融资业务开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如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达成延期协议,保证期在延期协议中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终止;如有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声明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后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的相关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采取相关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拥有控制权,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已提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保函的相关材料以供审核,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批准。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非法担保,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86%。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宣布。
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117股票缩写:林菀物流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方案公告日,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胡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胡睿”)持有公司137,045,057股无限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股份来源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获得的股份、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份以及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获得的股份。
●集中降标计划实施结果
2019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方案公告》(公告号:2019-069)。上海胡睿计划从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4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间隔已经到期,上海胡睿没有减持股份。
一、集中招标还原主体还原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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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的“以其他方式取得”是指2017年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股本方案后,资本公积转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排实体中有协调一致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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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招标减标计划的实施结果
(1)主要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减标计划的实施结果:
所公开的减少时间间隔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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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是□否
(3)当减少的时间间隔到期时,减少是否未实施√未实施□已实施
由于市场原因,上海胡睿在计划期内没有减持。
(4)实际削减量是否未达到削减计划的最小削减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5)是否提前终止削减计划□是√否
特此宣布。
江苏林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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