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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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任何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2:30;
在线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记录日期:2020年4月13日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梦仕国际广场综合商务大厦a1601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伦纳德主席。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229,690,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30%。其中,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出席了现场会议,持股173,30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58%;10名股东参与了网上投票,持股56,381,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伦纳德董事长、赖启聪副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蔡视频出席会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视频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投票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229,690,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被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提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06.9185万股,占中小投资者在本次会议上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供参考的文件
1.广东梦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梦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广东梦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标题: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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