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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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有13名董事出席,13名董事亲自出席。
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除非另有说明,它们是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应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宁银金融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该公司的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陆华雨先生、董事长罗先生、会计工作负责人庄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女士声明: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信息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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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营业收入包括净利息收入、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投资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入、汇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其他收入。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报告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计算。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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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客户贷款和垫款及客户存款数据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标准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起,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金纳入“各类存款”统计口径,存放在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类金融机构资金纳入“各类贷款”统计口径。据央行最新统计,2020年3月31日客户存款总额为9888.47亿元,比年初增加1202.66亿元,增幅13.8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5865.62亿元,比年初增加549.87亿元,增幅10.34%。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和印发2018年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税字[2018]36号),金融工具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以收取或支付但尚未收取或支付的利息,列为“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本报告中提及的“贷款和垫款”、“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无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贷款和垫款”、“存款”及其他项目均为计息金额。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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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计算。
2.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将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为《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定义和列示的经常性损益。
(三)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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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资本充足率数据按照原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算和披露。
2.净息差=计息资产的平均利率-计息负债的平均利率;净息差=净利息收入÷计息资产平均余额。
3.上表的净息差和净息差是根据新准则计算的,不包括新准则转换的影响,同准则的净息差和净息差分别为2.29%和2.18%。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
(一)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人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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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未进行约定回购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1.宁兴油01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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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兴油02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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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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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和说明
报告期内,除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三.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公司及其他承诺方在报告期内未履行承诺的承诺
报告期内,没有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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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非法外部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七.报告期内接受研究、交流、面试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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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陆华雨
两小时,两小时,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142证券简称:宁波银行公告号:2020-02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优先股缩写:宁兴油01,宁兴油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7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2020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进行表决。公司应该投票选举13名董事,实际投票选举13名董事。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召开,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这项动议有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宣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142证券简称:宁波银行公告号:2020-02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优先股缩写:宁兴油01,宁兴油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7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进行表决。有7名监督者应该投票,7名监督者实际投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这项动议有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宣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标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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