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被处罚的威慑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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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沪深两市明显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热点”的监管。例如,3月1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对博瑞药业、仲达特产和海南海药(000566)三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处罚。除了上市公司受到关注和通报批评外,三家上市公司的秘书也受到了通报批评,这是罕见的。
博瑞医药作为科技板块的上市公司,有自己的高科技概念,但与瑞奇威关系不大。为了吸引热点,博睿制药2月12日透露,公司已成功开发出瑞西韦原料药的合成工艺和制备技术,并已批量生产瑞西韦原料药,瑞西韦制剂的批量生产正在进行中。但实际上,博瑞医药公告中提到的“批量生产”实际上是药品研发中小试和中试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博瑞药业未获得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也未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不具备商业大规模生产药品的应有资格。博锐制药的“热点”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信息披露不明确和不准确。
相对而言,由于博瑞医药是一家科技类的板公司,所以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这一次,博瑞医药及其秘书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有业内人士认为,博睿医药可能成为首个对科创董事会虚假陈述进行民事赔偿的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博瑞医药及其秘书的处罚是在3月1日,也是新证券法生效的那一天。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易懂,不得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博睿医药披露的信息“不清晰、不准确”,很难说“简洁、清晰、易懂”,因此其“擦热点”行为涉嫌违规。
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第84条,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博瑞药业“热点”披露的信息显然属于“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这也误导了投资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也涉嫌违反规定。
但是,根据规定,投资者对博瑞医药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需要以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为前提。中国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时,通常需要首先启动调查。目前,虽然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实施了处罚,但中国证监会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因此,至少目前来看,不难认定博瑞医疗的行为违反了虚假陈述。如果上市公司“摩擦热点”,损害投资者利益,它就不能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一次,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升级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但效果仍然非常有限。客观地说,上市公司没有亏损。即使上市公司和秘书被记录在信用档案中,也不会对他们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如果中国证监会对博瑞药业的违法行为启动调查程序,并根据其违法行为和后果进行行政处罚,情况将会大不相同,行政处罚对“摩擦热点”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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