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集约用地释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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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宁夏贺兰县积极探索土地科学利用新模式,加强生态保护,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升级版”,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土地面积不是很大,覆盖的是沙漠戈壁,因此经济适用的土地更加紧张。”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涛林说,两年来,贺兰县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和闲置浪费等低效土地的盘活利用机制。
闲置土地应严格控制。今年2月,贺兰县将2017年收回的168.3亩闲置土地,扣除规划道路用地10.2亩和绿化带用地13.2亩后,重新列为商住用地,面积80.37亩。3月9日,中国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获得了住宅区开发用地使用权,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2017年,全县有12块闲置土地,面积659.51亩。贺兰县已向8家企业发出“闲置土地听证通知书”,其余4家企业因政府规划调整而闲置,并已与企业签订延期开工(竣工)协议。企业已收购储备的空土地和已上市但仍闲置的土地已全面绿化,共完成4项土地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64.9亩。
这项工程的土地应该小心管理。2017年,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向贺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贺兰县西北汽车(银川)汽车零部件集贸中心主次入口桥、纵向三路、给排水工程”项目。规划道路总长756.19米。这条路宽27米。经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该项目用地宽度超过3米,违反了宁夏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工业园区标准工厂及道路”
生产能力落后的土地要“从严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土地使用政策,贺兰县严禁将土地用于淘汰落后产业和产能过剩产业的项目。各类项目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产业政策、规划计划、移民补偿、经济集约、占用与补偿平衡为“五个壁垒”。
“贺兰县已经成立了土地领导小组,所有未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的项目都不会批准土地供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核定建设用地面积,不符合“双控”指标要求的不予用地或减少用地。同时,摸清工业园区“僵尸企业”的相关情况,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耕地。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平台,督促土地使用主体按合同开发建设,不要再被拉入投资强度的“黑名单”,不再为其审批任何项目用地。”(记者徐玲通讯员章小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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