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规范中央预算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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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导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安排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项目管理。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自今年7月1日起,中央预算内中央配套项目投资资金合理采用上述资金安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能要求在中央预算内为投资基金作出地方供资安排,以支持地方项目。同一投资项目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资金安排的,应明确每种资金安排的适用范围和安排条件。
通知强调,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仅由投资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支持的企业投资项目,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批或备案制度。由于投资和建设的需要,如果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和实施,可以分别采用不同的投资资金安排。(记者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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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规范中央预算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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