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将加强对个人财富和遗产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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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乌拉圭《观察家报》2005年5月4日消息,为了加强对个人财富和遗产的征税,国家税务局将于本月11日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派出检查员对蒙古境内1100处应税房地产进行监督,并查明这些房地产的所有者、地点和价值。
自1967年以来,乌拉圭已将个人财产和遗产税纳入国家应收税款。它规定个人和家庭的个人财产(房地产、车辆等。)和家庭财产分别超过150.1万比索和300.2万比索(按目前的汇率约为61,300美元和122,500美元)应缴纳财产税。由于增加了1500名纳税人,这项税收占2004年税收总额的0.3%,约为1000万美元,比2003年增加了32%。尽管如此,税务机关认为,业主不纳税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相关的税收法规,因为缺乏信息。
为了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税务局决定从5月11日起,在蒙古的四家超市、主要交通线路和几个内陆城市设立宣传台,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以扩大纳税人,增加国家税收。
附件一乌拉圭法人财产和个人遗产税率一览表
金额单位:10,000比索
标题:乌拉圭将加强对个人财富和遗产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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