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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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周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获得部分原有激励的、孟龙等21人已离职且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本公司将回购并取消已授予但尚未解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共奖励270,736股,回购取消价为5.08元/股;由于本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丁金霞、程等五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且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公司将回购并取消上述五位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预留的79,207股,回购及取消价格为每股5.18元。详见《2016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公告》(公告号:2020-070)当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info上披露
2016年部分限售股的回购和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和注销,并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交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宣布。
深圳市周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标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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