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醒函 隐患防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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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月11日电(方敏翁俊峰)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就乔峰镇李桥村项目建设中的监管漏洞发出“风险提示函”。整改工作及时启动后,工程建设隐患顺利消除。
近年来,诸暨市检察院把重点放在预防村级项目违法犯罪上,乡镇党委出台了《关于预防村级项目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用法治和法治化解矛盾;同时,建立预防联络工作平台,建立以检察院为核心、乡镇检察联络站为平台、行政村检察联络官为联络点的“室、站、员”三位一体的联络体系;建立检察面谈制度,对村级项目中村干部和包村领导缺乏指导和管理等问题进行协商;对乡镇干部进行纪律意识教育,定期以案例分析会、巡回法庭等形式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截至目前,诸暨市检察院已走访了100多个村级项目,有效减少了村级项目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人民日报(2020年2月12日,第11版)
标题:风险提醒函 隐患防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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